根据《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学生若受到学校处分,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撤销处分。以下是撤销处分的一般流程和要求:
提交申请 :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,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请求撤销处分。表现进步:
在申请撤销处分时,学生需要证明自己在受处分期间有显著进步,并且在此期间没有其他违纪行为。
审批流程
学生申请需经本人签字。
班委会进行评议。
班主任签字确认。
报德育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审批。
处分记录
对于警告以上的处分,其材料应归入学生档案,不得撤销。
记过等处分记录原则上保留在学生个人档案中,期满后根据学校规定决定是否撤销。
特别规定
对于打架、偷窃等已特别规定的行为,通常不适用自动撤销处分的规定。
期限
处分通常设置6到12个月的期限,到期后自动解除。
学生在受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或获得学校奖励,可能获得提前撤销处分的机会。
请注意,具体撤销程序和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,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负责部门了解详细情况。